合肥城投置業有限公司
收件人:相關投標人 發件人:合肥城投置業有限公司
主 題:詢價函 頁 數:共10頁
詢價函
項目編號:HFCT-2023-003
各投標人:
合肥城投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城投置業”)擬就長豐縣CF202209地塊項目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服務項目(項目編號:HFCT-2023-003)以詢價的方式進行招標,望給予復函。
一、招標項目內容
1.服務內容:
主要負責合肥城投置業委托的建設項目的工程量清單編制審核、控制價編制審核、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工程結算審核及其他造價咨詢服務。
2.服務要求:
1) 按招標人要求配備服務團隊,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接工作;
2) 承擔本工程施工跟蹤審計的跟蹤審計機構須進駐現場,總跟蹤審計工程師必須常駐現場,所有跟蹤審計人員出勤率為100%;編制清單控制價及決算審計項目總負責人為固定人員,否則招標人有權進行處罰,直至清退出場。
3) 在建設過程中,中標人必須按投標時承諾或配備的人員及時到位,配備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未經招標人同意,中標人不得擅自更換或者減少上述人員。根據現場施工情況,保證跟蹤審計人員每天到場數量,招標人有權根據跟蹤審計現場人員到位情況、工作水平和工作態度等,要求其增加或調換專業人員,跟蹤審計單位必須服從,否則,視同中標人違約,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履行。
4) 及時提供工程建設材料、設備的價格信息,為材料、設備擇優采購提供書面意見;
5) 通過市場詢價等方式協助招標人采購設備、暫定材料價格的確定,并提供相應設備、材料定價的書面意見;
6) 參與定額缺項或月結算審核中有爭議的工、料、機消耗量現場測定工作,就該部分的造價提出書面意見;
7) 非標件的單價或組價測算;
8) 協助招標人、監理單位及時辦理設計變更、現場技術經濟簽證等手續及相關費用;
9) 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參與工程的月進度工程量和造價的審計工作,每月按招標人規定時間節點出具月結算審核報告,并作為支付進度款的依據;
10) 參加招標人組織的工程例會、協調會、施工圖審查與技術交底會等與工程造價控制有關的會議;
11) 接受咨詢和參加與造價有關的重大變更等問題討論會,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12) 參與招投標和施工、材料、設備采購合同談判工作;
13) 造價方案論證、審核;
14) 每月按招標人規定時間節點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報告跟蹤審計工作情況。該書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跟蹤審計方案執行情況、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問題及處理建議;
15) 日常審核工作資料收集并匯總,為竣工決算提供依據;
16) 施工糾紛專業支持;
17) 清單控制價編制(針對招標人自行采購的項目)及審核;
18) 征地拆遷、綠化移植造價審核;
19) 完成竣工結算審核并出具審計報告;
20) 招標人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余未盡事宜詳見合同。
3.工期要求:
本項目工期為700天。
4.招標限額:
本次詢價限額為100萬元。
5. 報價要求:
1) 本項目采用定價招標,固定費率為 35%。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若最終結算價超過100萬元,僅以100萬元作為最終結算價。
2) 最終造價咨詢費用=造價咨詢基準價*35%。(如:造價咨詢基準價為 10000元,計費費率為 35%,即最終造價咨詢費用=造價咨詢基準價*35%=10000*35%=3500元),其中,造價咨詢基準價參照標準為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建設廳下發的《關于重新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皖價服[2007]86號)有關費用標準計算得出。
3) 上述價格包括履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責任、義務等支出。皖價服[2007]86號文之外的咨詢服務相關費用、為完成造價咨詢服務工作而進行的輔助性工作或重復性工作也已經包含在內,不再單獨計費。
4) 工程結算審核費用的基本收費與核減額收費不同時計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計其一;不計取核增費用;不計取鋼筋抽樣費用;無計時收費。
5) 工程結算審核項目中,暫停審計及退審項目暫不結算費用。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結果不予認可,提起法律訴訟或仲裁的項目,以最終判決或仲裁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6) 工期因故延長的,費用不增加。合同截止時,已經委托的項目招標人可交由中標人繼續實施,中標人不得拒絕。
二、人員最低配備要求
本項目要求駐場服務人員至少3名,其中項目經理1名,項目土建造價工程師1名,項目安裝造價工程師1名,每周駐場時間不低于5天。
三、招標項目性質
本次詢價招標項目屬于 服務 類項目。
四、投標人資格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需有參與過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管理相關業績。
五、投標人須提交的投標文件內容
1.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影印件(加蓋公章);
2.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 若法人代表本人參加投標則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備查;
3.其余詳見詢價函第十條下評審指標內打分內容。
六、合同簽訂及付款方式
1.投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2.付款方式: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照當次施工總產值對應費用的70%進行支付,尾款待結算審計完成后再全額支付。
投標人于每半年度結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書面報送費用結算表,招標人于三十個工作日內審核。投標人應當在招標人審核通過后支付費用前,按照審核金額開具發票,否則,招標人有權延后支付。服務費用支付的依據為招標人確認的造價咨詢成果文件。付款前需提供合同價全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詢價函發放
1.發放時間: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6日(工作時間8:00~15:30)。
2.發放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武漢路229號建投大廈裙樓223室。
3.詢價有效期:30日歷日(自2023年2月9日起)。
八、投標文件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6日 15:30。
2.投標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必須密封且外信封蓋有騎縫章。
九、投標人須知
1.投標人應確保其所提供的報價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2.評審小組首先將對各投標人基本資格進行符合性審查,未通過審查的報價文件按廢標處理;
3.投標人報價文件是簽訂合同的最終依據。若報價中有任何遺漏,投標人均視為已包括在報價中。若所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招標人預算,經評審小組成員一致認定,可按照流標處理;
4.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數據和資料是招標人現有的能被投標人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投標人應承擔了解情況所發生的費用、責任和風險。任何因忽視或誤解現場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作時間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5.投標人在本次報價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應商自己承擔。投標人負責項目的質量、服務期與安全。確定承包人后,承包人不得轉包。招標人一律不予退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不透露評標情況;
6.投標人必須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配備齊全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其佩戴使用,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施工現場的,必須遵守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并保證本單位人員的人身安全,如有需要,應為人員購買相應的保險。投標人工作人員進場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由投標人自身承擔,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招標人原因除外)。
7.投標人對本函如有不清楚之處,請及時與招標人聯系,招標人將盡快予以答復。
十、評審方法及標準
1.本次項目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作為對投標人標書的比較方法。
2.本項目將依法組建不少于3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本項目的評標工作。
3.評標委員會按照“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評價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人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價格、性能、質量、服務及對招標文件的符合性及響應性。
4.評審指標如下:
詳細評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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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
指標描述 |
分值范圍 |
1 |
投標人業績 |
1. 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個合同工程投資額不少于5000萬元的房建(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業績或跟蹤審計業績,每個業績得3分,最高得3分。 2. 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報告出具時間為準),具有單個合同工程投資額不少于5000萬元的房建工程結算審計業績,每個業績得3分,最高得3分。 3. 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報告出具時間為準),具有單個合同工程投資額不少于5000萬元的房建工程的清單和控制價編制業績的,每個業績得3分,最高得3分。 注:(1)投標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業績證明材料掃描件; (2)“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服務內容參照“皖價服[2007]86號文”之規定; (3)同一業績不重復得分,僅計一次分值。 |
0-9分 |
2 |
人員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 |
1.招標合同中“附件六、詳細人員配置要求及聯系方式”人員中,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專業滿足招標需求中要求)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 2.上述配置人員中,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專業滿足招標需求中要求)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和投標人為人員繳納的2019年0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未提供的,相應人員不得分。 |
0-8分 |
3 |
服務方案(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 |
全過程造價控制服務階段工作方案 全過程造價控制服務方案中的難點、要點闡述明確且恰當;咨詢服務報告質量、遞交成果文件的周期控制措施和手段合理且可靠。優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的得2≤F<4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4 |
服務方案(項目結算審計) |
結算審計服務階段工作方案 結算審計服務工作方案,對項目整體的成本總結工作、項目重點、難點剖析明確且恰當,能站在第三方角度對委托方提出建設性的意義。優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的得2≤F<4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5 |
服務方案(項目招標清單控制) |
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階段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中配備團隊人員的響應度,遞交工程量清單與控制價復核成果、造價指標分析等成果文件的質量與清單與控制價編制的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得到了合理分解,控制重點明確。控制方法、手段科學、合理,能夠確保造價控制質量及目標的實現。優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的得2≤F<4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6 |
服務承諾 |
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人承諾:“我單位中標后,不拒絕為招標人提供造價咨詢服務”,得 10 分。 備注:投標文件中提供書面承諾,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7 |
使用正版造價軟件 |
投標人承諾:“我公司從事造價咨詢工作的所有人員全部使用正版造價軟件,保證造價成果質量”的,得 10 分,沒有不得分。 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 分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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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計算最終得分,將每個有效投標人的得分累加得出該投標人的最終得分。
6.投標人的各項得分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一、處罰措施
1.中標人不按本招標約定組建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審計小組,因此影響工程建設的,應賠償招標人全部損失(包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賠)。不能組建符合要求的審計小組超過2周,招標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
2.中標人現場常駐人員由招標人進行考勤,招標人有權按照500元/人/天的標準對中標人進行處罰,累計缺勤15人次的,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相關違約責任。
3.中標人指派的人員如不具備相應資質,應及時更換,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支付履約金5%的違約金。
4.中標人不及時提交跟蹤審計方案、報告(包括月結算審核報告)的(因招標人、監理單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招標人有權責令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每次按履約金的5%支付違約金。連續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招標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中標人的履約金。
5.中標人和工程承包商串通,損害招標人利益的,一經發現,招標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應付審計費,同時中標人須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 中標人擅自將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務轉由第三人承擔,招標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支付10萬元違約金,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因中標人服務人員違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價條款等,出具的審計結果不真實、不準確,招標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中標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8. 中標人在審計過程中,必須熟悉各個專業工程的實施范圍和設計圖紙。否則,由此造成的失職,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承擔違約金。連續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招標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中標人的履約金。
9. 中標人有其他違約行為,應立即補救更正,因此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向招標人出具項目跟蹤審計報告和決算審核報告,招標人可另行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復審,如復審結果與審核結果誤差超過±3%,除扣減剩余的跟蹤審計費用和履約保證金外,中標人還需承擔相應違約金。
11.清單、控制價編制或審核存在嚴重失誤的,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承擔違約金。連續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招標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中標人的履約金。
12.服務期內,招標人對中標人進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招標人有權停止委托服務或終止合同。
十二、聯系方法
1.單位:合肥城投置業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武漢路229號建投大廈
3.本項目聯系人:張斌鑫 電話:0551-65188833
十三、其他:
附件一:投標函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權書